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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新聞看到較積極的作法
稍微記錄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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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也發消費券 貼錢才能用

消費券政策,不再是亞洲國家的專利,根據報導,德國財政部正研擬發放面額五百歐元消費券,有三千萬人將可領到消費券,但為了刺激民眾額外消費,民眾需額外掏腰包貼錢才能使用。

刺激消費兼行善 宣明智:捐現金3,600 不捐消費券

宣明智昨與黃種智、邱羅火、陳俊秀等交大勁竹社成員一起宣佈這項刺激消費及事先捐消費券的活動,而身為交大校友的富鑫創業投資集團執行長邱羅火也表示,他鼓勵大家將消費券用在使用國內產品上,並以中、下階層的日常用品交易為主,這樣可使消費券的消費次數倍增,活絡消費市場。交大勁竹社同時也將舉辦消費乘數競賽活動,鼓勵交大學生腦力激盪,讓消費券發揮最大效益。

來這裡花! 中市議員推消費抵用券

民進黨台中市議員,拿出自製台中市100元消費抵用券,建議市政府效仿百貨公司週年慶活動,只要拿消費券買滿900,就送100抵用券,花3600正好就送4000,每位民眾就有4000元額度花用。 議員黃國書:「我只要加碼10億,就能搶到百億的商機。」台中市長胡志強:「市府、店家通力合作,兩邊各出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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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一:
德國這作法應該是目前看到最積極的
因為要民眾先掏腰包,政府才會加碼
若是用台灣為例應該是 先花3600,才能拿3600

之前覺得用券就沒有存錢的可能
因為有期限 不能儲值 一定要花掉
可是舉一個例子來說
今天不管怎樣   我本來日常就要花費3600吃零食好了
一旦我拿消費券  我3600的券拿去買零食
拿原本的錢存起來  這樣其實跟發現金一樣可以存
差別在有些行業不能用、或是心理帳戶這樣換算麻煩
不過也有可能跟賭博贏錢一樣  因為感覺是多出來的  所以會用力花不心疼

類似加碼的作法
我想到遠見八月的「脫貧進行式」系列報導
其中有一種作法
就是強迫資產累積
採鼓勵方式
存多少 就多給妳多少(當然也有些限制 大致上是這樣進行)
這樣當然會盡量存
所以要是採用有花多少 才能補助多少的方式
應該會更刺激經濟流動

感想二:
都要捐錢 應該是現金先捐比較積極
錢先流動  否則很多團體能否度過冬天還不知道

不過捐錢還是券我不知道差在哪
可能先捐錢 手上就只有券
跟現金比的話  券是非用不可

不過要是很多人捐錢
感覺是政府拿錢作社福的同時 
損失一些tax
因為大家原封不動把把多的錢(券)丟出去  明年還可以少稅金
政府兩面都幫到?
所以會惡化財政  子孫受難??

「消費乘數競賽活動」感覺不錯
總是要刺激交換想法
好的可以擴大 壞的想辦法避免

感想三:
要賺錢 要刺激消費
官商共同合作的確是好方法
大家一起把餅做大
受益的人才會增加
但細節就要多想想就是了


 因為印券也是要許多成本像是時間、金錢等
 所以有點像「登廣告叫大家把未來的錢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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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會留個600
用來吃吃喝喝 因為不常買東西   但是聚餐很多
剩下3000給家裡  把家裡某皮鞋禮券拿來用
這樣我有花到該額度 腳也可以健康一些
給家裡的部分一定也是花掉  用在腳踏車或是日常購物吧

捐錢部分
有考慮認養小孩或是用遠見優惠定雜誌(捐錢加雜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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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人生並不是真的有什麼工作可以做」
「只有你最明白自己人生的需要」

沒有要共勉 但是可以參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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